加拿大外长弗里兰15日宣称,加拿大已要求中国饶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一命。

加拿大《环球邮报》报道截图
加拿大公民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1月14日因走私毒品罪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我们认为,这是不人道且不恰当的。加拿大人无论在哪里面对死刑判决,我们都会发声反对。 ”弗里兰15日说。
环环(ID:huanqiu-com) 注意到,在弗里兰这句话里,连谢伦伯格的“毒贩”身份都没有提及,仅用“加拿大人”一词代替。 但他在加拿大的贩毒记录,加拿大《环球邮报》、加拿大广播新闻网(CBC)等主流媒体都进行了报道。
加拿大《环球邮报》报道说,谢伦伯格贩毒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03年。在2012年4月,谢伦伯格又因贩运可卡因被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16个月。当时宣判他的法官尼尔⋅布朗还曾在法庭上“劝他善良”。

谢伦伯格
“你生活在全世界上最好的一个国家,这样一个国家值得你表现得更好”,布朗在宣判谢伦伯格时这样说到。他还特别叮嘱谢伦伯格“永远不要低估这种犯罪的严重性” 。
布朗法官还提到,因为谢伦伯格的犯罪历史,他的父亲都不管他了。
这位法官的话看来谢伦伯格法官并没有听进去。
针对加拿大政府要求中国饶他一命的请求,加拿大网友能答应吗?
昨天,环球时报新媒体“耿直哥”已经针对加拿大网友的反应做了一篇报道。
全文如下:
回过神来了,加拿大网友全面倒戈!
14日晚,中国大连法院一审依法判处走私200多千克冰毒进入中国境内的加拿大籍毒贩谢伦伯格死刑。
然而,加拿大政府却将此案不断政治化,横加干涉。在中方的法律学者和媒体充分阐述此案属于再审、不适用“二审不加刑”且谢伦伯格亦是法院根据新证据而被重判后,加拿大政府以及加拿大总理特鲁多仍然指责我们的判决是“武断的”,并要求我们释放这个走私了200多千克冰毒的恶徒。
但就在昨天凌晨,加拿大主流媒体加拿大广播新闻网却突然刊登了一篇让加拿大政府非常尴尬的报道。因为这篇报道透露,早在2012年时,谢伦伯格就曾经因为走私毒品而被加拿大法院判过刑!

根据加拿大广播新闻网(以下简称CBC)的报道,这个谢伦伯格在7年前,就曾经因为贩毒而被加拿大法院判处了16个月有期徒刑。
而且CBC获得的加拿大的法庭文件还显示,当时谢伦伯格的家被加拿大警方发现是一个贩卖毒品的窝点,警方从中查获了价值近7000加元(约合3.5万多元人民币)的可卡因和海洛因,以及3000多加元的贩毒赃款。这在当时还被警方视作是一起大案,谢伦伯格更被认定为主犯,而不是一般的马仔(lower rung)。

不仅如此,谢伦伯格的贩毒史最早可以追朔到2003年2月,当时他因为持有毒品并有贩卖意图,被法院判处入狱6个月。

但在CBC曝光的这些谢伦伯格过往在加拿大国内贩毒的“事迹”中,最讽刺的一点莫过于他在2012年被法官判处入狱16个月时,宣判他的法官布朗(Neill Brown)还曾在法庭上“劝他善良”。
“你生活在全世界上最好的一个国家,这样一个国家值得你表现得更好”,布朗在宣判谢伦伯格时这样说到。他还特别叮嘱谢伦伯格“永远不要低估这种犯罪的严重性”。

然而,正如我们此刻已经知道的那样,这个谢伦伯格不仅没有听进去这位加拿大法官苦口婆心的劝告,他在2012年那次庭审中所做出的 “对不起家人和社会”的“深刻忏悔”更是彻头彻尾的谎言。
所以,在他这段阴暗的过去被CBC曝光后,加拿大网友的态度也出现了大逆转。在这篇报道目前已经足足1200多条的评论里,耿直哥就看到认为他“活该”“自作自受”的观点占了绝大多数,并获得了最多的“点赞”。

耿直哥接下来将给大家展示在评论板块获得最多点赞的前10位加拿大网民的留言:
首先,加拿大网民Jamie Robins就写到:所以他在2012年在加拿大被判刑后,还继续贩毒。他难道没有听进去法官的话么?

另一位名叫网民Brian Roberton的加拿大网民表示,他自己选择了这条路,那这就会是他的下场。

网民Stella Bella说,如果你贩毒,尤其是在一些亚洲国家贩毒,那么你就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谢伦伯格知道这个后果,所以他现在就得面对这样的下场。

网民James Holden也表示:他无法给这么一个屡教不改的人辩护,而且走私200多千克冰毒是很严重的罪行了。这位网友还认为加拿大政府不该为了这么一个恶劣的毒贩去挑起外交事端。

网民Davin Gray也与前面四位观点一致:不论政治上怎么说,如果你在外国犯了罪,就肯定要面对人家国家法律的制裁啊。

网民Brian Bergstorm还提醒说,当你进入中国的时候,中国的海关都用红字英文清楚地写着贩毒是一项最高可以被判人死刑的罪名啊。所以不论他接下来的上诉会不会成功,他都已经被警告过了,但他仍然作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