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理类考生总成绩=学测成绩+文化测试成绩;美术类考生总成绩=学测成绩+文化测试成绩+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学测成绩由相关科目等级折换为分数,即A=100分,B=85分,C=70分,D=40分。专业统考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2、录取控制线由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测试成绩和报考人数,分别按照文理类、美术类划定并进行录取。
(本文转载:石家庄传媒网:)3、采取“专业清”方式录取。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报考理工科类专业的考生按照“数语外”顺序、报考管理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照“语数外”顺序,比较特征分进行排序后由高到低录取。
4、4月28日上午9:00至12:00,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申请调剂,可填报我校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申请调剂考生我校将直接录取。如我校已完成提前招生公布计划将不再参加调剂录取。
七、加分政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表彰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加10分。
2、烈士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符合以上加分项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公示后提供加分分值。
八、关于退役士兵
1、退役士兵报考我校,应持有高级中学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且已办理2019年报名或补报名手续。
2、退役士兵须填写《江苏省2019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我校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我校对退役士兵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省文化测试成绩不作要求。
3、退役士兵录取时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九、奖助贷措施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贷、助、补、减、免”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单项奖学金及企业奖、助学金,最高可达一万元/年。
学校还专门面向经济困难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便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取得劳动报酬,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凡建档立卡或持有《扶贫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政策减免学费。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办理按照考生生源地相关政策执行。
十、日程安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2月22-24日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校招生网报名
3月16、17日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
3月18日
考生参加文化测试
4月25日前
我校招生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4月28日
未完成招生计划专业参加调剂录取
4月30日前
我校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学历证书
我校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十二、报名考试费标准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网上支付全省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联合测试等报名考试费用,每门为15元,合计45元。
十三、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如考生体检不合格,则录取无效。
1、对空中乘务专业考生的相关要求如下: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肤色健康、身材匀称、动作协调,举止端庄,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病、狐臭、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各类慢性疾病,肝功能正常。无明显内外八字,无“X”形腿、“O”形腿、驼背、鸡胸、塌肩、明显招风耳等缺陷。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
(2)品行端庄,心理素质好: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扎实的英语基础。
(3)身高、视力要求:
①女生身高在162-172CM之间,男生身高在173-183CM之间。②女生矫正视力(即佩戴眼镜后测量)C字表0.5以上,男生裸视C字表0.7以上。
2、对城市轨道专业考生的相关要求如下:
无色盲、色弱,无高度近视(近视度数小于500度)。站务岗位要求女生身高160cm-175cm,男生身高170cm-188cm;机电岗位要求女生身高158cm及以上,男生身高165cm及以上。
十四、监督机制
1、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我校成立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及时回复考生申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申诉电话:0513-81050311、0513-81050007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五、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六、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 1588 111
0513-80560666、80560555陆老师 高老师
电子信箱:zhaoshengban@jcet.edu.cn
学校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 邮编:22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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